lǚ jiàn bù xiān
ㄌㄩˇ ㄐ一ㄢˋ ㄅㄨˋ ㄒ一ㄢ
屡見不鮮
“鲜”,不能读作“xiǎn”。
屡见不鲜是中性词。
“鲜”,不能写作“显”。
屡见不鲜和“司空见惯”都有见多了;不以为奇的意思。但屡见不鲜含有的“不足为奇”客观性强;语义重;“司空见惯”还可以表示“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主观性强。”
老观众;多看无滋味;满眼都是咸腌货
司空见惯、数见不鲜
物以稀为贵、少见多怪
common sight
не редкость
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めずら)しくない
immer wieder vorkommen(keine Seltenheit sein)
屡:多次;鲜:新奇。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见不鲜。”
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复句式;作谓语、定语;指多次见到,并不新奇。
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
楚汉相争时,有一个口才出众的说客叫陆贾。他在刘邦手下,经常出使诸侯各国,每每都以胜辩而归。从而,他的才辩很受刘邦赏识,官禄很高,十分富裕。刘邦死后他就辞职回雍州住下。他有五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因此,他想放下包袱,享度晚年。
于是,他将所有积蓄财产平均分给儿子,让他们独立创业,各自为生。但是,他提出了一个条件说:我要带着歌舞侍者十多人,坐车去游玩,一年中常来常往,经过你们中的任何一家,都要以上好食品招待,不能因为经常来往就不好好招待。他还告知:如果他死在谁家,他的随身之物和侍从就归谁。
这以后,他果然随带侍从和贵重的宝剑外出周游,轮番吃住在各儿子家,大约每十天轮一次,而五个儿子念及父亲之训,谁也不敢怠慢,当然也不敢觉得讨厌。
数,屡次。鲜,指新杀的鸟兽。“屡见不鲜”原意是指经常来的客人就不必宰杀禽畜加以款待。后来,“屡见不鲜”这一成语用来形容经常见了,就不觉得新鲜。
成语出自:《史记·郦生陆贾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