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词典网】-优秀的文字文化查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历史 > 历史上的今天> 正文

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新增经济开放区

关注度:

1988年1月26日 (农历腊月初八),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新增经济开放区。

1988年1月26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由原来的11个县(区)增加至30个县(区),使福建省形成了北起福州市,南延至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市的沿海连片经济开放区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