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7月16日 (农历闰五月廿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英租界召开。
1922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英租界召开。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陈独秀、李达、蔡和森、邓中夏等共12人。大会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并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同时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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