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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史弥远专权

史弥远专权是对南宋中后期政局影响十分重大的事件。史弥远任相二十六年,他所经历的时间相当长,史弥远两朝擅权二十六年。最为亲信用事,人谓之“四木三凶”。史弥远等人,对金采取屈服妥协,对南宋人民则疯狂掠夺。他招权纳贿,货赂公行。还大量印造新会子,不再以金﹑银﹑铜钱兑换,而只以新会子兑换旧会子,并且把旧会子折价一半。致使会子充斥,币值跌落,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史弥远一直得到宋宁宗﹑理宗的信用,封官加爵不已。史弥远专政的年代比秦桧长,擅权的程度超过韩侂胄,但在其生前,公开反对者远比秦、韩为少;在其身后,他也没有如
史弥远专权

话题内容

史弥远

史弥远(1164年—1233年),字同叔。明州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南宋中期权相,尚书右仆射史浩之子。淳熙十四年(1187年)进士及第。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北伐失败,金朝来索主谋。史弥远时任礼部侍郎兼资善堂翊善,与杨皇后等密谋,遣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于玉津园槌杀韩侂胄,后函其首送金请和。史弥远因此升任右丞相兼枢密使,独相宋宁宗赵扩十七年。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曾书字于几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又呼弥远为“新恩”,意他日当将史弥远流放新州或恩州。史弥远大惧,潜谋废立。从越州详细>

  • 中文名史弥远
  • 别名史相,史卫王,史忠献,字同叔,忠献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出生日期1164年
  • 逝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