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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晓真、康嗣群

作者:鲁迅| Ctrl+D 收藏本站

一十条罪状晓真先生:因为我常见攻击人的传单上所列的罪状,往往是十条,所以这么说,既非法律,也不是我拟的。十条是什么,则因传单所攻击之人而不同,更无从说起了。鲁迅七月二十日  

二反对相爱嗣群先生:对不起得很,现在发出来函就算更正。但印错的那一句,从爱看神秘诗文的神秘家看来,实在是很好的。旅沪记者七月廿一日  

◇备考信件摘要鲁迅先生:读《语丝》四卷十七期复Y君的信②里,有句说:“……问罪在先,而搜集罪状(普通是十条)在后也。”之 Parenthesis ③里的“普通是十条”,究竟“十条”是些甚么?──是先生拟的吗,或是所谓法律中者?就请在《语丝》的空白处解释给我听听。(下略)晓真上。六月廿五日。记者先生:第四卷廿七期刊出的我诗内中有一个过于神秘的错,请更正一下。第四二页第二行“我们还是及时相爱”,手民却排成“我们还是反对相爱”了,实在比×××的诗还要神秘!(下略)康嗣群于上海。七,十二  

【注释】① 这两件复信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七月三十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三十一期“信件摘要”栏,分别列于两封来信之后。晓真,未详。康嗣群(1910─1969),陕西城固人。当时是复旦大学学生,青年作者。他在《语丝》第四卷第二十七期发表的诗的题目是《我们还是及时相爱吧》。② 复Y君的信:参看《三闲集·通信》。③ Parenthesis 英语: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