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积贫积弱的背景下,方伯谦的一生伴随着北洋水师的兴衰,最终定格在甲午海战后的刑场上。作为中国第一代留英学子中的佼佼者,他曾是清廷重金培养的海军精英,然而在大东沟海战中,他驾驶济远舰率先撤离战场的举动,不仅使其陷入了临阵脱逃的道德漩涡,更最终导致其被执行军法。关于方伯谦被杀是否冤屈,不能简单地以是非黑白定论,而需将其置于当时的军事法度与政治逻辑中进行深度剖析。
从军事法纪的视角看,方伯谦之死并不冤。大东沟海战正酣之际,济远舰在未接到统帅指令的情况下擅自脱离阵位,且在逃逸途中撞伤友舰扬威号,导致战线崩塌。无论其理由是舰体受损还是火炮失灵,在“军令如山”的近代化战争中,这种行为无异于对战友的背叛和对职守的亵渎。即便济远舰当时确实遭遇重创,其作为主力舰只的撤退,客观上加剧了北洋舰队的溃败。在法治严苛的军旅之中,正法以肃军纪,是维系一支军队脊梁的必要手段。
若从政治生态与时代局限来看,方伯谦又带有某种悲剧性的冤屈色彩。在战后的清算中,北洋高层需要一个替罪羊来平息朝野上下对海战失利的愤怒。当时临阵脱逃、甚至卑躬屈膝者并非方氏一人,唯独他被迅速问斩,难免给人以政治弃子的印象。更为深层的悲剧在于,他代表了一类受过西方高等专业教育,却在旧官僚体系中逐渐磨灭了血性的技术官僚。他具备理性的算计,却在民族存亡的关头缺失了那种“与舰共存亡”的英雄理想。
方伯谦的命运,实际上是那个摇摇欲坠的帝国与蹒跚起步的现代化军队之间矛盾的缩影。他或许并非十恶不赦的懦夫,却在法律执行的不对等与政治博弈的残酷性中,被时代彻底抛弃。其人之死,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北洋水师在旧体制束缚下无法走向真正的近代化,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夹缝中崩解的注脚。历史对他的评价,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冤与不冤,而成为对那个苍凉时代最深沉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