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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作者:春秋战国时期曾子| Ctrl+D 收藏本站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于理有未穷,故其知又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译文】

经文所说的“获得知识在于穷究事物原理”,意思是说:想要扩展我们的知识,就在于接触事物并彻底研究它们的道理。因为人的心灵是灵明的,都具有认知能力;而天下的事物,没有一件不包含自身的道理。只是因为这些道理还没有被彻底穷究,所以人的知识才有不完备的地方。因此,《大学》一开始就教导学习者,一定要让学习者在接触天下万事万物的过程中,无不凭借自己已经掌握的道理,进一步去深入探究,以求达到道理的极致。等到这样努力用功久了,终有一天会豁然开朗、融会贯通,到那时,一切事物的表象、内在、精微、粗浅等方方面面都没有认识不到的,而我们内心固有的整体本性(全体)和巨大作用(大用)也就没有不显明的了。这就叫做事物被穷究(物格),这就叫做知识的极致(知之至)。

【注释】

致知在格物:这是本章阐释的核心命题,出自《大学》首章。

致知:推极、扩展我们的知识,使知识达到完备。

格物:格,至,穷究。物,事物。即接触事物并穷究其内在的“理”(原理、法则)。

即物而穷其理:

即:接触,接近。

穷:穷尽,彻底研究。

理:宋明理学的核心概念,指事物之所以如此的原理、法则、规律。

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这是认识的可能性的基础。认为人的心具备先天的认知能力(“知”),这是一种潜在的认知主体。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这是认识的对象。认为万物皆有其客观存在的“理”。

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指明了认识的方法是一个由浅入深、不断积累的过程。从已有的知识出发,不断深化和拓展。

以求至乎其极:指明了认识的目标是达到对“理”的彻底、终极的把握。

豁然贯通:描述了认识发生质的飞跃时的状态。这不是神秘体验,而是在长期积累(“用力之久”)基础上的顿悟。通过穷究万物具体的“分理”,最终领悟到统摄万物的共同本源之“理”。

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指对外在事物的认识达到了全面透彻的境界。

表里:表象与本质。

精粗:精微之处与粗浅之处。

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指对内在自我的认识达到了完全觉醒的境界。这是“格物”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认识外物而认识外物,而是通过认识外物之理来触发、唤醒内心本具的天理。

全体:心所本具的、完备的天理(即“明德”)。

大用:心在认知和实践上的巨大功用。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与首章“物格而后知至”相呼应,给出了“格物”与“致知”的最终定义和完成状态。

【核心解读】

“格物”与“致知”的关系:本章清晰地定义了“格物”是方法、过程,“致知”是结果、目的。二者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功夫。

认识论与伦理学的统一:朱熹的“格物穷理”既包含对自然万物规律的探究(认识论),更主要的是指向对儒家伦理规范(如仁、敬、孝、慈等)的体认(伦理学)。其最终归宿是内圣(明明德)而非纯粹的外在知识积累。

“豁然贯通”的境界:这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以“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渐进积累为前提。它描绘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最终达到天人合一、心与理合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