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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经·第十三章

作者:李耳| Ctrl+D 收藏本站

宠辱若惊,遗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之为下也,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遗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及吾无身,有何患?

故遗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女可以寄天下矣!

〔注释〕

通行本此作厌耻章第十三。

此章“遗”字,通行本皆作“贵”。由文义订其为“遗”之省。字从辵,“贵”声。今广东尚存此字古音。

“宠之为下也”句,通行本简作“宠为下”。或作“宠为上,辱为下”。无甚意义。原义是受宠则必为人之下,故有卑义。于是得之失之皆若惊。

“有何患”句,“有”通“又”,当是“又何患”?

“故遗……”句,庄子在 篇引作“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夫可以托天下;(“夫”或作“则”)。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淮南子道应篇引作”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通常以两“焉”字皆属下句,然与文义不贯。)弃智遗身,魏、晋人常说。“若”训“汝”,“女”同“汝”。今皆言“你”、“您”。甲、乙两本皆同。

〖臆解〗

此章与前(七)“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意义一贯。为己身者私,为天下者公。世固未有为私而能成大事者,况徒为其身,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