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第十四章
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
〔图片字〕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
〔图片字〕,其下不忽,寻寻兮,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随而不见其后,迎而不见其首。
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注释〕
通行本此作赞玄章第十四。
帛书编者订通行本之“夷、希、微”为“微、希、夷”,是也。窃意“捪”即今之言“扪”。混,另作“
〔图片字〕”,从“束”,仅见于石鼓文,乙本作“
〔图片字〕”,犹今之言“捆”,因借为“混”。皆同在十三部。
“一者”,此二字通行本皆无。兹据甲、乙两本,外此仅古本有。──此二字句甚关重要。帛书佳。
“不
〔图片字〕”,通行本作“不皦”,乙本作“不谬”。──按“
〔图片字〕”,从人,收声,读如“皦”,犹“荍”,从艸,收声之读如“荞”也。(古音第三部转第二部)即“皎”之借字。
“不忽”,甲、乙两本皆同。忽,古多假“芴”为之,俗作“
(图片字)”。(见说文段注),汉人“
(图片字)”、“昧”通用不分。故通行本亦作“昧”。窈也,幽也。与“皎”对举。
“寻寻兮”,通行本作“绳绳”,无“兮”字。按:寻,长也。方言:“海岱大野之间曰寻。自关而西,秦、晋、梁、益之间,凡物长谓之寻。”──“绳绳”,“动行无穷极也”。绳省声。──意即绵长无尽。毛诗 斯:“宜尔子孙绳绳兮”,朱传:“不绝貌”。
“无物之象”,真本此句重复。
“惚恍”,古本作“ 芒”,独今言“恍惚”。
“执今之道”,帛书两本皆同。通行本作“执古之道”。──此帛书之殊胜处。
“以御今之有”,古本作“可以……”盖未见帛书,以上文为“执古之道”,故添一“可”字。──“今之有”,近人刘申叔谓“有”当为“或”,“或”即“域”之借字。义亦近是。“域”固可借为“或”,而“有”当为“或”,盖未必然。“有”,古亦读如“以”,当与下文“始”,“纪”为韵,皆一部上声字。万有也。──添“可”字乃于义有疑,使成为不定式。若作“执古之道”,则下文“以知古始”为赘文。
〖臆解〗
此章于道乃作直述。
微、希、夷,谓其不可见,不可闻,不可触,换言之,非识感所得者。
〔图片字〕、忽者,明、昧也。上、下者,显、隐也。谓显亦不为明,隐亦不为昧。即此一无限之存在。名言相状,皆非此物也。名之名之,而终非也,则“复归于无物”。──盖事物之自体,Ding-an- sich,终不可得,康德(I. Kant)哲学,亦尝有见于此。──不得已而姑谓之曰“无状之状,无物之相”。
柏拉图(Platon)尝谓吾人之寻求事物真理,其事有如拘于暗室,微光自后来,所见者,前壁上之影像耳。以是喻此“惚恍”,恰合。
此义亦通于易:“见乃谓之象。”老氏未尝否定存在。谓恍惚中有象有物。不见其首尾后先,第谓“不见”之耳。由是亦与绝对之“虚无主义”(nihilism)不同,亦与“心有境无”之说异撰。)仍可以王辅嗣之语(见前)解之曰:“老子是(言)有者也。”
进而论之,谓首尾后先皆不可得,是综合观于空间、时间,空无际,时亦无穷也。若谓因生缘起,则因无限,缘亦无尽也。是于究极皆不可知,于人生有尽之时空内,得其今之少分而已矣。故曰“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意即以今世之理,治今世之事。──此处一字之异,可观儒家与道家之处世不同。“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此所谓“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者也。儒家之法先王,举不外此。然时不返古,世必日进,执古御今,有必不可能者。执今御今,斯可矣。由今而返推至古,古可知也。“是谓道纪”,纪,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