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七十九章
作者: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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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而又以取奉于天者乎?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
〔注释〕
“孰能……”句,通行本作“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古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唯道者乎!”──此据甲、乙两本参定,较胜。
“弗有”──甲、乙两本同,全误。
“成功”通俗本作“功成”。
“若此”二字,据乙本。诸本皆缺。或以句末作疑问,加“邪”字,亦晦。此订较明白。“见”今作“现”。
〖臆解〗
此章所谓“天之道”,公理也。“人之道”,私意也。高者可抑,下者可举;有余者可损,不足者可补。此人心同然之理,互百世而不变者也。故谓之天道。
自来封建之制,“损不足以奉有余”者也。民贫不足,侯王乃富而有余。不足而更损之,则剥;有余而更益之,必决。以公理绳之,唯有余者受损,乃当。“以取奉于天”,有余乃奉之于天下也。
圣人可若是乎?治国而无为者也。必成功,必有余,初无私意存于其间,则循公理者也。不自居其功,不自表其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