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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经·第六十章

作者:李耳| Ctrl+D 收藏本站

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故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则大者宜为下。

〔注释〕

“为其静也,故宜为下”,此乃据甲、乙两本。古本作“以其靖故为下也”。或“以静为下”。

“小邦……,则取于大邦”,通俗本无此“于”字,甲、乙两本皆有。即此一“于”字,可谓帛书两本之殊胜处。俞曲园疑有讹夺,谓此下“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因“以取”、“而取”文义无别,或原文当为“或下以取小国,或下而取大国”。得此帛书本明其上文,其疑可祛。杨树达说“则取大国”及“或下而取”二“取”字,皆“见取”之义,亦属多余。

〖臆解〗

此章牝牡动静之说,盖出于易。春秋之世,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此必有老氏所见、所闻,或所闻于传闻者也。以哲人而处此,必思所以息纷争,止战祸,而安中国。阴、阳之说难解,牝牡之说易喻,故以此而说大小国之君。其言“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盖调和之说。其实大并小乃物理之常然。欲大,则大小邦之所同也。“小邦欲入事人”,必有所为也。或藉大国之威以自保,或资大国之助以自存。非有所取,必不事人。其说“大者宜为下”,则上策也。土地广,人民众,实力强,而下人也,实无所下也。将以存小邦之望,使为不侵不畔之邻,而彼此相安。若小者为下,则其名其实固皆居下矣,而更下之,则不足以自存矣。大国且如江海之为百谷王,众流归之,而自处以静。静而重而安,不为小国所动摇,恒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