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七十八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曰:坚强者,死之徒也。柔弱微细,生之徒也。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兢。故强大居下,柔弱居上。
〔注释〕
“其死也……”句,通行本作“其死也坚强”。“坚强”前另有多“恒仞”“挺仞”二字者。
“木强……”句,甲本作“木强则恒”。通行本作“……则共”,“共”通“拱”,或作“……则兵”,以斧斤加之也。乙本作“兢”,《集韵》注:兢,坚强貌。《诗》无羊:“矜矜兢兢”,传,“以言坚强也”。则“木强则兢”,正是原义,不必改字。
〖臆解〗
“强大居下,柔弱居上”者,物理之当然,亦人事之通则也。柔弱居下必压,不胜其负荷;居上无损。强大居上必颠,无所承托,居下则安。在国家倘强宗大族,据高位、凌凡民,鲜有不破者。田氏篡齐,三家分晋之类是也。故立国必根本巩固,安定无倾,文教深,武德厚,民富而国贫可也。权位之移易可也。要于存大体而不伤。制柔则革弊迁善易为。与时进步而发挥有余,则与天地长存可也。
问曰:老氏云“兵强则不胜”,何谓?岂兵弱乃胜耶?
答曰:兵,难言者也。或强胜弱败,或强败弱胜。要于与国家人民为一有机体,而必有庞大充实之生命力弥满其间。倘国家衰弱,其兵不能独强。倘国家富强,其兵不能独弱。可以兵累败而国不伤,可以兵累胜而国终败。譬如疗疾,有疾必死,疾去乃不死,有疾不去而不死,有疾虽去而人亦死者。故不可一概而论。主要在于生命力之充实而已。
观于往史,强弱亦有难分者。安定如山,或缺机动;威如流水,或少镇静,则强犹弱也。兵而木强,缺乏灵动矫健之生命力,必败。后世苻坚淝水之败,岳飞朱仙镇之胜,皆此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