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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讳篇第六十八

作者:王充| Ctrl+D 收藏本站

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惧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防禁所从来者远矣。传曰:鲁哀公欲西益宅,史争以为不祥。哀公作色而怒,左右数谏而弗听,以问其傅宰质睢曰:“吾欲西益宅,史以为不祥,何如?”宰质睢曰:“天下有三不祥,西益宅不与焉。”哀公大说。有顷,复问曰:“何谓三不祥?”对曰:“不行礼义,一不祥也。嗜欲无止,二不祥也。不听规谏,三不祥也。”哀公缪然深惟,慨然自反,遂不益宅。令史与宰质睢止其益宅,徒为烦扰,则西益宅祥与不祥未可知也。令史、质睢以为西益宅审不祥,则史与质睢与今俗人等也。夫宅之四面皆地也,三面不谓之凶,益西面独谓不祥,何哉?西益宅,何伤於地体?何害於宅神?西益不祥,损之能善乎?西益不祥,东益能吉乎?夫不祥必有祥者,犹不吉必有吉矣。宅有形体,神有吉凶,动德致福,犯刑起祸。今言西益宅谓之不祥,何益而祥者?且恶人西益宅者谁也?如地恶之,益东家之西,损西家之东,何伤於地?如以宅神不欲西益,神犹人也,人这处宅,欲得广大,何故恶之?而以宅神恶烦扰,则四面益宅,皆当不祥。诸工技之家,说吉凶之占,皆有事状。宅家言治宅犯凶神,移徙言忌岁月,祭祀言触血忌,丧葬言犯刚柔,皆有鬼神凶恶之禁,人不忌避,有病死之祸。至於西益宅何害而谓之不祥?不祥之祸,何以为败?实说其义,“不祥”者义理之禁,非吉凶之忌也。夫西方,长老之地,尊者之位也。尊长在西,卑幼在东。尊长,主也;卑幼,助也。主少而助多,尊无二上,卑有百下也。西益主益,主不增助,二上不百下也,於义不善,故谓不祥。不祥者,不宜也,於义不宜,未有凶也。何以明之?夫墓,死人所藏;田,人所饮食;宅,人所居处。三者於人,吉凶宜等。西益宅不祥,西益墓与田,不言不祥。夫墓,死人所居,因忽不慎。田,非人所处,不设尊卑。宅者,长幼所共,加慎致意者,何可不之讳?义详於宅,略於墓与田也。

【译文】:世俗有四大忌讳:第一是忌讳向西扩建住宅。向西扩建住宅被认为是不祥之事,不祥必定导致死亡。人们因此而互相恐吓,所以世上没人敢向西扩建住宅。这种防范禁忌由来已久了。传说:鲁哀公想向西扩建住宅,史官争辩认为不祥。哀公变了脸色发怒,左右多次劝谏也不听,就问他的老师宰质睢说:“我想向西扩建住宅,史官认为不祥,你怎么看?”宰质睢说:“天下有三种不祥之事,向西扩建住宅不在其中。”哀公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又问道:“什么是三种不祥?”回答说:“不奉行礼义,是第一不祥。嗜好欲望没有止境,是第二不祥。不听劝谏,是第三不祥。”哀公肃然深思,感慨地反省自己,于是就不扩建住宅了。假使史官和宰质睢阻止他扩建住宅,只是徒增烦扰,那么向西扩建住宅是吉是凶还不可知。如果史官、宰质睢认为向西扩建住宅确实不祥,那么史官和宰质睢就与当今的俗人一样了。住宅的四面都是土地,其他三面扩建不叫凶,唯独向西扩建被认为不祥,为什么呢?向西扩建住宅,对大地本身有什么伤害?对宅神有什么危害?向西扩建不祥,那么向西拆减就能变好吗?向西扩建不祥,向东扩建就能吉利吗?所谓不祥必定对应着祥瑞,就像不吉必定对应着吉利一样。住宅有形体,宅神有吉凶,行为有德能招来福气,触犯刑律会引发灾祸。现在说向西扩建住宅叫不祥,那么怎样扩建才吉祥呢?况且,厌恶人向西扩建住宅的到底是谁呢?如果是土地厌恶它,那么扩建东家的西边,就是拆减西家的东边,对土地有什么伤害?如果是宅神不想让人向西扩建,神也像人一样,人居住宅院,总想让它更宽敞,宅神为什么厌恶呢?如果因为宅神厌恶烦扰,那么向四面扩建住宅,都应该不祥。那些从事术数技艺的人家,解说吉凶占验,都有具体事状。建房看风水的人说建房会冲犯凶神,搬家看日子的人说忌讳年月,祭祀的人说触犯血忌,丧葬的人说冲犯刚柔日,都有鬼神凶恶的禁忌,人如果不忌讳回避,就会有生病死亡的祸患。至于向西扩建住宅有什么危害而被认为不祥?不祥的祸患,会造成什么灾败呢?如实解说其中的道理,“不祥”是礼义上的禁忌,并非吉凶的忌讳。西方,是长老的方位,是尊者的位置。尊长在西方,卑幼在东方。尊长,是主人;卑幼,是辅助。主人应少而辅助应多,尊长不能有两个,卑幼可以有上百个。向西扩建是增加了主人的部分,主人增多而辅助没有增加,这就成了两个尊长而没有上百个卑幼,在道义上是不好的,所以称之为不祥。不祥,就是不适宜,在道义上不适宜,但并没有实际的凶祸。怎么证明呢?坟墓,是死人埋葬的地方;田地,是人获取饮食的地方;住宅,是人居住的地方。这三者对于人来说,吉凶应该是同等的。向西扩建住宅不祥,但向西扩大坟墓和田地,却没人说不祥。坟墓,是死人居住的地方,因而被忽视而不谨慎对待。田地,不是人常居之处,不设立尊卑秩序。住宅,是长幼共同居住的地方,需要加倍小心、极尽诚意的,怎么能不忌讳呢?所以道理详明于住宅,而简略于坟墓和田地。

二曰讳被刑为徒,不上丘墓。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问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讳,受禁行者,亦不要其忌。连相放效,至或於被刑,父母死,不送葬;若至墓侧,不敢临葬;甚失至於不行吊伤、见佗之人柩。夫徒,〔辠〕人也,被刑谓之徒。丘墓之上,二亲也,死亡谓之先。宅与墓何别?亲与先何异?如以徒被刑,先人责之,则不宜入宅与亲相见;如徒不得与死人相见,则亲死在堂,不得哭柩;如以徒不得升丘墓,则徒不得上山陵,世俗禁之,执据何义?实说其意,徒不上丘墓有二义,义理之讳,非凶恶之忌也。徒用心以为先祖全而生之,子孙亦当全而归之。故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开予足,开予手,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曾子重慎,临绝效全,喜免毁伤之祸也。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弗敢毁伤。”孝者怕入刑辟,刻画身体,毁伤发肤,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故不升墓祀於先。古礼庙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惭负先人,一义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祭祀之礼,齐戒洁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残之人,不宜与祭供侍先人,卑谦谨敬,退让自贱之意也。缘先祖之意,见子孙被刑,恻怛惨伤,恐其临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义也。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太王薨,太伯还,王季辟主。太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夫徒不上丘墓,太伯不为主之义也。是谓祭祀不可,非谓柩当葬,身不送也。葬死人,先祖痛;见刑人,先祖哀。权可哀之身,送可痛之尸,使先祖有知,痛尸哀形,何愧之有?如使无知,丘墓,田野也,何惭之有?惭愧先者,谓身体刑残,与人异也。古者用刑,形毁不全,乃不可耳。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钳之法也。若完城旦以下,施刑彩衣系躬,冠带与俗人殊,何为不可?世俗信而谓之皆凶,其失至於不吊乡党尸,不升佗人之丘,感也。

【译文】:第二是忌讳受过刑成为刑徒的人,不上坟墓。人们只知道不可以,却不知道不可以的原因。问那些禁止的人,不能知道这忌讳的缘由,遵守这禁忌而行的人,也不探究它的道理。接连互相效仿,甚至有的人受了刑,父母去世,不去送葬;即使到了墓旁,也不敢亲临下葬;更错到不去吊唁、看望他人的灵柩。刑徒,是罪人,受刑的人称为徒。坟墓之上,是父母双亲,去世称为先人。住宅与坟墓有什么区别?父母与先人有什么不同?如果因为刑徒受过刑,先人会责备他,那就不该进住宅与父母相见;如果刑徒不能与死人相见,那么父母死在堂上,就不能在灵柩前哭泣;如果因为刑徒不能上坟墓,那么刑徒也不能上皇陵,世俗禁止他们,依据的是什么道理呢?如实解说其中的意思,刑徒不上坟墓有两个道理,这是礼义上的忌讳,并非凶恶的禁忌。刑徒内心认为,先祖完整地生下自己,子孙也应当完整地归于地下。所以曾子有病,召集门下弟子说:“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从今以后,我知道可以免于毁伤了。弟子们!”曾子非常慎重,临死时还检视自己身体的完整,为能免于毁伤的祸患而欣慰。孔子说:“身体皮肤毛发,是从父母那里承受来的,不敢毁伤。”孝顺的人害怕触犯刑法,身体被刻画,毁伤毛发皮肤,这是德行浅薄、行为轻率,不警惕谨慎所造成的。愧对刑辱,深深地责备自己,所以不上墓祭祀先人。古礼是在宗庙祭祀,现今习俗是在墓前祭祀,所以不上墓。这是愧对先人,第一个道理。坟墓,是鬼神所在,是祭祀的地方。祭祀的礼仪,需要斋戒整洁,是极其郑重的事。如今已经受刑,是刑残之人,不适合参与祭祀、供奉侍奉先人,这是表示谦卑谨慎、退让自轻的意思。推想先祖的心意,看到子孙受刑,会悲痛伤心,恐怕他亲临祭祀时,先祖会不忍心享用祭品,所以不上墓。这是第二个道理。从前太伯看到王季有圣子文王,知道太王想立王季,就进入吴地采药,剪短头发、身刺花纹,以随从吴地习俗。太王去世,太伯回来,王季避开主人之位。太伯两次推让,王季不听,第三次推让时说:“我到吴越之地,吴越的习俗是断发文身,我是刑余之人,不可以做宗庙社稷的主宰。”王季知道不可勉强,就暂且接受了。刑徒不上坟墓,就是太伯不做宗庙之主的意思。这是说不能参与祭祀,并不是说灵柩该下葬时,自身不能去送葬。埋葬死者,先祖悲痛;见到刑徒,先祖哀伤。用可以哀伤的身体,去送葬可以悲痛的尸体,假使先祖有知,悲痛尸体,哀伤形骸,有什么可惭愧的呢?假使先祖无知,坟墓也就是田野罢了,有什么可惭愧的呢?所谓愧对先人,是说身体受刑残缺,与他人不同。古时候施行肉刑,身体毁坏不完整,那才不可以。当今是象征性刑罚,最重的象刑,是剃发戴钳的刑罚。如果是完城旦以下的刑罚,受刑人穿着彩衣系在身上,衣帽与常人不同,为什么不可以呢?世俗迷信而认为这些都凶,其谬误发展到不去吊唁乡邻的尸首,不上他人的坟墓,真是糊涂啊。

三曰讳妇人乳子,以为不吉。将举吉事,入山林,远行,度川泽者,皆不与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恶之。丘墓庐道畔,逾月乃入,恶之甚也。暂卒见若为不吉,极原其事,何以为恶?夫妇人之乳子也,子含元气而出。元气,天地之精微也,何凶而恶之?人,物也;子,亦物也。子生与万物之生何以异?讳人之生谓之恶,万物之生又恶之乎?生与胞俱出,如以胞为不吉,人之有胞,犹木实之有核也,包〔裹〕兒身,因与俱出,若鸟卵之有壳,何妨谓之恶?如恶以为不吉,则诸生物有核壳者,宜皆恶之。万物广多,难以验事。人生何以异於六畜?皆含血气怀子,子生与人无异,独恶人而不憎畜,岂以人体大,气血盛乎?则夫牛马体大於人。凡可恶之事,无与钧等,独有一物,不见比类,乃可疑也。今六畜与人无异,其乳皆同一状。六畜与人无异,讳人不讳六畜,不晓其故也。世能别人之产与六畜之乳,吾将听其讳;如不能别,则吾谓世俗所讳妄矣。

【译文】:第三是忌讳妇女生孩子,认为不吉利。将要举办吉利的事情,进入山林,远行,渡过大河湖泊的人,都不与产妇来往。生孩子的人家,自己也忌讳厌恶。把产房设在坟墓旁、守丧的庐舍或道路边,满月后才进入家门,厌恶得非常厉害。突然遇到产妇被认为不吉利,但推究这件事的根本,为什么认为是恶的呢?妇女生孩子,婴儿含着元气出生。元气,是天地的精华,有什么凶险而要厌恶它呢?人,是一种物;婴儿,也是一种物。婴儿的出生与万物的出生有什么不同?忌讳人的出生说它恶,万物的出生也恶吗?婴儿与胎衣一起出来,如果认为胎衣不吉利,人有胎衣,就像树木果实有果核一样,包裹着婴儿的身体,因此一同出来,如同鸟蛋有蛋壳,为什么妨碍而说它恶呢?如果因为恶就认为不吉利,那么所有生物有核有壳的,都应该厌恶。万物种类繁多,难以一一验证。人的生育与六畜有什么不同?都含有血气怀胎,幼崽出生与人生育没有不同,唯独厌恶人而不憎恶畜生,难道是因为人的身体大,气血旺盛吗?但牛马的身体比人大。凡是可恶的事情,没有与之等同的,唯独这一件事,找不到类比,这才是可疑的。现在六畜与人没有不同,它们生育都是同一种状态。六畜与人没有不同,却忌讳人而不忌讳六畜,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如果世人能区分人的生育和六畜的生育,我就听从这忌讳;如果不能区分,那么我认为世俗的这个忌讳是虚妄的。

且凡人所恶,莫有腐臭。腐臭之气,败伤人心。故鼻闻臭,口食腐,心损口恶,霍乱呕吐。夫更衣之室,可谓臭矣;鲍鱼之肉,可谓腐矣。然而有甘之更衣之室,不以为忌;肴食腐鱼之肉,不以为讳。意不存以为恶,故不计其可与不也。凡可憎恶者,若溅墨漆,附著人身。今目见鼻闻,一过则已,忽亡辄去,何故恶之?出见负豕於涂,腐澌於沟,不以为凶者,洿辱自在彼人,不著己之身也。今妇人乳子,自在其身,斋戒之人,何故忌之?

【译文】:况且,凡是人所厌恶的,莫过于腐臭。腐臭的气味,败坏伤害人的心神。所以鼻子闻到臭味,嘴巴吃了腐食,内心受损,口中恶心,导致霍乱呕吐。厕所,可以说是臭的了;腌鱼的肉,可以说是腐的了。然而,有人自愿待在厕所里,不以为忌;有人把腌鱼当菜肴吃,不以为讳。这是因为心里不把它当作恶,所以就不计较它是否可行。凡是值得憎恶的事情,就像溅上墨汁和油漆,附着在人身上。现在只是眼睛看到鼻子闻到,一下就过去了,很快就消失离去,为什么要厌恶它呢?出门看到路上有人背着猪,沟里有腐烂的死尸,不认为那是凶兆,是因为污秽耻辱在别人身上,不附着在自己身上。现在妇女生孩子,是她自身的事情,斋戒的人,为什么要忌讳呢?

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无恶也。至於犬乳,置之宅外,此复惑也。江北讳犬不讳人,江南讳人不讳犬,谣俗防恶,各不同也。夫人与犬何以异?房室宅外何以殊,或恶或不恶,或讳或不讳,世俗防禁,竟无经也。月之晦也,日月合宿,纪为一月,犹八日,〔日〕月中分谓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谓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谓之晦。晦与弦望一实也,非月晦日月光气与月朔异也,何故逾月谓之吉乎?如实凶,逾月未可谓吉;如实吉,虽未逾月,犹为可也。实说讳忌产子、乳犬者,欲使人常自洁清,不欲使人被污辱也。夫自洁清则意精,意精则行清,行清而贞廉之节立矣。

【译文】:长江以北地区,妇女生孩子不出产房,人们知道这没有恶。至于狗生孩子,却把它放在宅子外面,这又令人困惑了。长江以北地区忌讳狗生育而不忌讳人生育,长江以南地区忌讳人生育而不忌讳狗生育,民间习俗的防范和禁忌,各自不同。人和狗有什么不同?产房内和宅子外有什么区别,有的厌恶有的不厌恶,有的忌讳有的不忌讳,世俗的防范禁忌,终究没有常理。每月的最后一天叫晦日,这时日月同在一宫,标志一个月的结束,就像初八,日月各距半周叫做弦;十五日,日月相对叫做望;三十日,日月同宫叫做晦。晦日与弦、望本质上是一样的,并非晦日那天的日月光气与初一不同,为什么满月之后才说是吉利的呢?如果确实凶险,满月之后也不能说是吉利;如果确实吉利,即使未满月,也还是可以的。如实说来,忌讳生育、忌讳狗生崽的原因,是想让人经常保持自身清洁,不想让人沾染污秽耻辱。自身清洁就会心意精诚,心意精诚就会行为清白,行为清白,坚贞廉洁的节操就树立起来了。

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也举已举之,父母祸死,则信而谓之真矣。夫正月、五月子何故杀父与母?人之含气在腹肠之内,其生,十月而产,共一元气也。正与二月何殊?五与六月何异?而谓之凶也?世传此言久,拘数之人,莫敢犯之。弘识大材,实核事理,深睹吉凶之分者,然後见之。昔齐相田婴贱妾有子,名之曰文。文以五月生,婴告其母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於婴,婴怒曰:“吾令女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至户,将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於天乎?将受命於户邪?”婴嘿然。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忧焉。如受命於户,即高其户,谁能至者?”婴善其言,曰:“子休矣!”其後使文主家,待宾客,宾客日进,名闻诸侯。文长过户而婴不死。以田文之说言之,以田婴不死效之,世俗所讳,虚妄之言也。夫田婴俗父,而田文雅子也。婴信忌不实义,文信命不辟讳。雅俗异材,举措殊操,故婴名暗而不明,文声驰而不灭。实说世俗讳之,亦有缘也。夫正月岁始,五月盛阳,子以生,精炽热烈,厌胜父母,父母不堪,将受其患。传相放效,莫谓不然。有空讳之言,无实凶之效,世俗惑之,误非之甚也。

【译文】:第四是忌讳抚养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认为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会克死父亲和母亲,不能抚养,已经抚养了的,如果父母遭祸死亡,就相信并认为那是真的了。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为什么会克死父母呢?人怀胎在腹中,要经过十个月才生产,都是同一种元气。正月与二月有什么不同?五月与六月有什么差异?却要认为它是凶呢?世间流传这种说法很久了,拘泥于术数的人,没有谁敢触犯它。只有见识广博、才能出众,能核实事理,深刻看清吉凶分别的人,然后才能看透它。从前齐国丞相田婴的贱妾生了个儿子,取名叫文。田文在五月出生,田婴告诉他的母亲不要抚养这个孩子,他的母亲偷偷地把他抚养活了。等到田文长大,他的母亲通过兄弟的关系让儿子田文去见田婴,田婴生气地说:“我让你抛弃这个孩子,你却胆敢养活他,为什么?”田文叩头,于是问道:“您之所以不抚养五月生的孩子,是什么缘故?”田婴说:“五月生的孩子,长到跟门一样高时,将会对父母不利。”田文说:“人的命运是受之于天呢?还是受之于门户呢?”田婴默然不语。田文说:“如果一定是受命于天,您忧虑什么呢?如果是受命于门户,那么把门户加高,谁还能长到那么高呢?”田婴认为他说得好,说:“你别说了!”这以后让田文主持家政,接待宾客,宾客日益增多,田文的名声传遍诸侯。田文长得高过了门户而田婴并没有死。用田文的说法来说理,用田婴没有死的事实来验证,世俗的忌讳,是虚妄的言论。田婴是庸俗的父亲,而田文是高雅的儿子。田婴迷信忌讳而不求实理,田文相信天命而不避忌讳。高雅与庸俗才质不同,行事操守有别,所以田婴的名声暗淡不显,田文的名声传扬不灭。如实说来,世俗有这个忌讳,也是有缘由的。正月是一年的开始,五月是阳气极盛的时候,孩子在这时出生,精气炽热猛烈,会压制父母,父母承受不住,将会遭受祸患。人们互相传说仿效,没有谁说不这样。只有空洞忌讳的说法,没有实际凶险的效验,世俗被它迷惑,错误实在太大了。

夫忌讳非一,必托之神怪,若设以死亡,然後世人信用畏避。忌讳之语,四方不同,略举通语,令世观览。若夫曲俗微小之讳,众多非一,咸劝人为善,使人重慎,无鬼神之害,凶丑之祸。世讳作豆酱恶闻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积家逾至春也。讳厉刀井上,恐刀堕井中也;或说以为刑之字,井与刀也,厉刀井上,井刀相见,恐被刑也。毋承屋檐而坐,恐瓦堕击人首也。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或说恶其反而承尘溜也。毋偃寝,为其象尸也。毋以箸相受,为其不固也。毋相代扫,为修冢之人,冀人来代己也。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为善。礼曰:“毋抟饭,毋流歠。”礼义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

【译文】:忌讳不止一种,一定要托付于神怪,好像设定会招致死亡,然后世人才相信、采用、畏惧、回避。忌讳的说法,各地不同,这里略举一些通行的话,让世人看看。至于那些曲折的习俗、微小的忌讳,多得不一而足,都是劝人行善,使人慎重,以避免鬼神的伤害、凶险灾祸。世人忌讳做豆酱时讨厌听到雷声,有一个人不吃这样做的酱,是想让人们赶紧做酱,不想让家家户户把豆子积存到第二年春天。忌讳在井上磨刀,是怕刀掉进井里;也有的说法认为“刑”字是由“井”和“刀”组成的,在井上磨刀,井和刀相见,是怕受刑罚。不要顶着屋檐坐着,是怕瓦片掉下来砸到人头。不要反着悬挂帽子,是因为像死人的服饰;也有的说法是厌恶帽子反着承接灰尘和屋檐水。不要仰面僵卧,因为那像尸体。不要用筷子互相传递东西,因为那样不牢靠。不要替别人扫地,因为那是修坟墓的人,希望别人来代替自己。所有这些说“不要”的忌讳,都是教人慎重,勉励人做善事。《礼记》说:“不要用手把饭捏成团,不要大口喝汤。”这些都是礼义上的禁令,不一定是什么预言吉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