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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篇第八十一

作者:王充| Ctrl+D 收藏本站

儒者说《五经》,多失其实。前儒不见本末,空生虚说。后儒信前师之言,随旧述故,滑习辞语。苟名一师之学,趋为师教授,及时蚤仕,汲汲竟进,不暇留精用心,考实根核。故虚说传而不绝,实事没而不见,《五经》并失其实。《尚书》、《春秋》事较易,略正题目粗粗之说,以照篇中微妙之文。

【译文】:儒者解说《五经》,大多失掉了它们的真实情况。先前的儒者没有看清事情的本末,凭空产生虚妄的说法。后来的儒者相信前辈老师的言论,因循旧说陈述旧事,只是熟练地玩弄辞藻。如果得以名列某一师门之下,就急于以老师身份教授学生,以及及早做官,急切地竞相进取,没有闲暇集中精神、用心思,去考核事实的根本。所以虚妄的说法流传而不绝,真实的事理却埋没不现,《五经》全都失掉了真实面貌。《尚书》、《春秋》记载的事情比较明白,所以大略纠正一下关于它们篇题的粗略说法,来揭示篇中精微的文字内容。

说《尚书》者,或以为本百两篇,后遭秦燔《诗》、《书》,遗在者二十九篇。夫言秦燔《诗》、《书》,是也;言本百两篇者,妄也。盖《尚书》本百篇,孔子以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议,燔烧《五经》,济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孝景皇帝时,始存《尚书》。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伏生老死,《书》残不竟,晁错传於倪宽。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至孝〔武〕帝时,鲁共王坏孔子教授堂以为殿,得百篇《尚书》於墙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视,莫能读者,遂秘於中,外不得见。至孝成皇帝时,征为古文《尚书》学。东海张霸案百篇之序,空造百两之篇,献之成帝。帝出秘百篇以校之,皆不相应,於是下霸於吏。吏白霸罪当至死,成帝高其才而不诛,亦惜其文而不灭。故百两之篇,传在世间者,传见之人则谓《尚书》本有百两篇矣。或言秦燔诗书者,燔《诗经》之书也,其经不燔焉。夫《诗经》独燔其诗。书,《五经》》之总名也。传曰:“男子不读经,则有博戏之心。”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孔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後为学。”《五经》总名为书。传者不知秦燔书所起,故不审燔书之实。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秦始皇。齐人淳于越进谏,以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难,无以救也,讥青臣之颂,谓之为谀。秦始皇下其议丞相府,丞相斯以为越言不可用,因此谓诸生之言惑乱黔首,乃令史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诸〔诗〕书百家语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五经》皆燔,非独诸〔诗〕家之书也。传者信之,见言诗书则独谓《〔诗〕经》之书矣。

【译文】:解说《尚书》的人,有的认为原本有一百零二篇,后来遭遇秦朝焚烧《诗》、《书》,遗留下来的有二十九篇。说秦朝焚烧《诗》、《书》,是对的;说原本有一百零二篇,是虚妄的。大概《尚书》原本一百篇,是孔子传授的。遭遇秦朝采纳李斯的建议,焚烧《五经》,济南人伏生抱着百篇《尚书》藏到山里。孝景皇帝时,才开始保存《尚书》。伏生已经出山,景帝派晁错前往跟他学习《尚书》二十多篇。伏生年老去世,《尚书》残缺不全,晁错传给倪宽。到孝宣皇帝的时候,河内郡有个女子拆老房子,得到散失的《易》、《礼》、《尚书》各一篇,进献给朝廷。宣帝将它们交给博士看,然后《易》、《礼》、《尚书》各增加了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才确定下来。到孝武帝时,鲁恭王拆毁孔子的教授堂来修建宫殿,在墙壁中得到百篇《尚书》。武帝派使者取来看,没有人能读懂,于是收藏在宫中秘府,外面的人不能见到。到孝成皇帝时,征召研究古文《尚书》的学者。东海人张霸根据百篇《尚书》的序言,凭空编造了一百零二篇,献给成帝。成帝取出宫中秘藏的百篇《尚书》来校对,都不相符,于是将张霸交给法官治罪。法官禀告张霸的罪应判死刑,成帝看重他的才能而没有杀他,也爱惜他的文章而没有销毁。所以一百零二篇的《尚书》,流传在世间,那些传播看到的人就说《尚书》原本有一百零二篇了。有人说秦朝焚烧诗书,是指焚烧《诗经》这本书,那《诗经》的经文并没有被烧。那《诗经》只是烧掉了诗篇。“书”,是《五经》的总称。传文说:“男子不读经书,就会有赌博游戏的心思。”子路让子羔做费邑的长官,孔子说“这是害了人家的孩子。”子路说:“那里有百姓,有社稷,为什么一定要读书,然后才算学习呢?”《五经》总称为“书”。传述的人不知道秦朝焚书的起因,所以不清楚焚书的实情。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设酒宴,博士七十人上前祝寿。仆射周青臣上前称颂秦始皇。齐国人淳于越进谏,认为始皇不分封子弟,最终会有像田常、六卿那样的祸乱,无法挽救,并讥讽周青臣的颂词,说那是阿谀。秦始皇将他的议论交给丞相府讨论,丞相李斯认为淳于越的话不可采纳,并因此说儒生们的言论惑乱百姓,于是命令史官把《五经》全部烧掉,有敢私藏《诗经》、《尚书》及诸子百家著作的判刑,只有博士官可以拥有。《五经》都被烧了,不仅仅是《诗经》这本书。传述的人相信了那种说法,看到说“诗书”就只认为是《诗经》这本书了。

传者或知《尚书》为秦所燔,而谓二十九,篇其遗脱不烧者也。审若此言,《尚书》二十九篇,火之余也。七十一篇为炭灰,二十九篇独遗邪?夫伏生年老,晁错从之学时,适得二十余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独见,七十一篇遗脱。遗脱者七十一篇,反谓二十九篇遗脱矣。

【译文】:传述的人有的知道《尚书》被秦朝焚烧,就说二十九篇是那些遗漏没有被烧掉的。果真像这样说的话,《尚书》二十九篇,是大火之后剩下的。那七十一篇都烧成炭灰了,唯独二十九篇遗漏下来了吗?伏生年老,晁错跟他学习时,只得到二十多篇。伏生死了,所以只有二十九篇出现,七十一篇散失了。散失的是七十一篇,反而说二十九篇是散失的了。

或说《尚书》二十九篇者,法曰斗〔四〕七宿也。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夫《尚书》灭绝於秦,其见在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宣帝之时,得佚《尚书》及《易》、《礼》各一篇,《礼》、《易》篇数亦始足,焉得有法?案百篇之序,阙遗者七十一篇,独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或说曰:“孔子更选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独有法也。”盖俗儒之说也,未必传记之明也。二十九篇残而不足,有传之者,因不足之数,立取法之说,失圣人之意,违古今之实。夫经之有篇也,犹有章句〔也〕。有章句,犹有文字也。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谓篇有所法,是谓章句复有所法也。《诗经》旧时亦数千篇,孔子删去复重,正而存三百篇,犹二十九篇也。谓二十九篇有法,是谓三百五篇复有法也。

【译文】:有人说《尚书》二十九篇,是效法北斗星和二十八宿。四七二十八篇,另外一篇是斗,所以是二十九篇。《尚书》在秦朝几乎灭绝,那现存的二十九篇,哪里是效法什么呢?宣帝的时候,得到散失的《尚书》以及《易》、《礼》各一篇,《礼》、《易》的篇数也才完备,哪里有什么效法呢?考察百篇的序言,缺失的有七十一篇,却单单为二十九篇建立效法的说法,这怎么讲?有人解释说:“孔子重新选定二十九篇,所以二十九篇独有效法的意义。”这大概是俗儒的说法,未必是传记中明确记载的。二十九篇残缺而不完备,有传授的人,就根据这不完备的篇数,建立取法天象的说法,这既丧失了圣人的原意,也违背了古今的实情。经书有篇,就像有章句一样。有章句,就像有文字一样。文字有意义来构成句子,句子有一定数量来连接成章,章有一定体式来构成篇,篇就是章句中大的单位。说篇有什么效法,这就是说章句又有什么效法了。《诗经》旧时也有几千篇,孔子删去重复的,整理保存了三百篇,这就像《尚书》二十九篇一样。说二十九篇有效法,这就是说三百零五篇也有效法了。

或说《春秋》十二月也。《春秋》十二公,犹《尚书》之百篇。百篇无所法,十二公安得法?说《春秋》者曰:“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善善恶恶,拨乱世,反诸正,莫近於《春秋》。”若此者,人道、王道适具足也。三军六师万二千人,足以陵敌伐寇,横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有所法也。孔子作《春秋》,纪鲁十二公,犹三军之有六师也;士众万二千,犹年有二百四十二也。六师万二千人,足以成军;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义。说事者好神道恢义,不肖以遭祸。是故经传篇数,皆有所法。考实根本,论其文义,与彼贤者作书诗,无以异也。故圣人所经,贤者作书,义穷理竟,文辞备足,则为篇矣。其立篇也,种类相从,科条相附。殊种异类,论说不同,更别为篇。意异则文殊,事改则篇更。据事意作,安得法象之义乎?

【译文】:有人说《春秋》是效法十二个月。《春秋》记载十二位国君,如同《尚书》有一百篇。一百篇没有效法什么,十二位国君又哪里有效法呢?解说《春秋》的人说:“二百四十二年,人道周遍,王道完备,褒扬善的、贬斥恶的,治理乱世,使它返回到正道,没有比《春秋》更切近的了。”像这样,人道、王道恰好完备了。三军有六师一万二千人,足以压倒敌人、讨伐寇贼,横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是效法了什么。孔子作《春秋》,记载鲁国十二位国君,如同三军有六师;士兵一万二千人,如同年数有二百四十二年。六师一万二千人,足以组成军队;十二位国君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确立大义。解说事情的人喜欢神化道理、夸大义理,不这样就会遭到祸患。所以经传的篇数,都认为有所效法。考察它们的根本,讨论它们的文辞含义,和那些贤者著书作诗,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圣人编定经书,贤者写作书文,道理讲透彻了,文辞完备充分了,就成为一篇了。他们设立篇目,是按种类来归从,按条目来依附。不同的种类,论说不一,就另外分篇。意思不同文辞就不同,事情改变篇目就更换。根据事情和意思来写作,哪里有效法天象的意义呢?

或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寿九十,中寿八十,下寿七十。孔子据中寿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又说为赤制之中数也。又说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夫据三世,则浃备之说非;言浃备之说为是,则据三世之论误。二者相伐,而立其义,圣人之意何定哉?凡纪事言年月日者,详悉重之也。《洪范》五纪,岁、月、日、星。纪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纪十二公享国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说矣。实孔子纪十二公者,以为十二公事,适足以见王义邪?据三世,三世之数,适得十二公而足也?如据十二公,则二百四十二年不为三世见也。如据三世,取三八之数,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说者又曰:“欲合隐公之元也,不敢二年。隐公元年,不载於经。”夫《春秋》自据三世之数而作,何用隐公元年之事为始?须隐公元年之事为始,是竟以备足为义,据三世之说不复用矣。说隐公享国五十年,将尽纪元年以来邪?中断以备三八之数也?如尽纪元年以来,三八之数则中断;如中断以备三世之数,则隐公之元不合,何如?且年与月日,小大异耳,其所纪载,同一实也。二百四十二年谓之据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数矣。年据三世,月日多少何据哉?夫《春秋》之有年也,犹《尚书》之有章。章以首义,年以纪事。谓《春秋》之年有据,是谓《尚书》之章亦有据也。

【译文】:有人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是取上寿九十岁,中寿八十岁,下寿七十岁。孔子根据中寿的三世(每世八十年)而作,三八二十四,所以是二百四十年。又说是为汉代(赤制)准备的中数。又说是二百四十二年,人道周遍,王道完备。如果根据三世之说,那么周遍完备的说法就错了;如果说周遍完备的说法是对的,那么根据三世的理论就错了。两种说法互相矛盾,却各自确立其义理,圣人的意思怎么确定呢?凡是记事标明年月日的,是为了详细慎重。《洪范》的五纪,就是岁、月、日、星辰、历数。记事的文字,并不是效法天象的言论。记载十二位国君在位年数,总计二百四十二年,大概这就是用来建立三世之说的依据了。实际上孔子记载十二位国君,是认为这十二位国君的事迹,恰好能够表现王道大义吗?根据三世之说,三世的年数,恰好够记载十二位国君吗?如果根据十二位国君,那么二百四十二年就不是为了表现三世了。如果根据三世,取三八的数目,二百四十年就够了,何必取二百四十二年?解说的人又说:“是想合上隐公的元年,不敢差两年。隐公元年,没有记载在经文里。”《春秋》既然是依据三世的数目而作,为什么要用隐公元年的事情作为开始?需要用隐公元年的事情作为开始,这终究是把周遍完备作为宗旨,依据三世的理论就不再适用了。说隐公在位五十年,是要全部记下他即位以来的年份呢?还是中途截断以凑足三八的数目呢?如果全部记下即位以来的年份,三八的数目就会中断;如果中途截断以凑足三世的数目,那么隐公元年就不相合,这怎么办呢?而且年和月日,只是大小不同罢了,它们所记载的,是同一回事。二百四十二年说它是依据三世,那么二百四十二年中的日月必然也有数目。年数依据三世,月日的多少又依据什么呢?《春秋》有年数,如同《尚书》有章节。章节用来揭示要义,年数用来记载事件。说《春秋》的年数有所依据,这就是说《尚书》的章节也有所依据了。

说《易》者皆谓伏羲作八卦,文王演为六十四。夫圣王起,河出图,洛出书。伏羲王,《河图》从河水中出,《易》卦是也。禹之时,得《洛书》,书从洛水中出,《洪范》九章是也。故伏义以卦治天下,禹案《洪范》以治洪水。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图,夏後因之曰《连山》;〔归藏〕氏之王得河图,殷人因之曰《归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图,周人曰《周易》。其经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世之传说《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实其本,则谓伏羲真作八卦也。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演作之言,生於俗传。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几灭不存。既不知《易》之为河图,又不知存於俗何家《易》也,或时《连山》、《归藏》,或时《周易》。案礼夏、殷、周三家相损益之制,较著不同。如以周家在後,论今为《周易》,则礼亦宜为周礼。六典不与今礼相应,今礼未必为周,则亦疑今《易》未必为周也。案左丘明之传,引周家以卦,与今《易》相应,殆《周易》也。

【译文】:解说《周易》的人都说是伏羲创造了八卦,周文王推演成六十四卦。圣王兴起时,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伏羲称王时,《河图》从黄河水中出现,那就是《易》卦。大禹的时候,得到《洛书》,书从洛水中出现,那就是《洪范》九章。所以伏羲用卦来治理天下,大禹依照《洪范》来治理洪水。古时候烈山氏(神农氏)称王时得到河图,夏朝人沿用它叫《连山》;归藏氏(黄帝?一说神农氏)称王时得到河图,殷朝人沿用它叫《归藏》;伏羲氏称王时得到河图,周朝人叫《周易》。它们的经卦都是六十四卦,文王、周公根据彖辞十八章来探究六爻的义理。世间传说《周易》的人,说伏羲创造了八卦;不弄清它的本源,就认为伏羲真的创造了八卦。伏羲得到八卦,并不是创造;文王得到完整的六十四卦,也不是推演。“演”、“作”的说法,产生于世俗的传说。如果轻信一种说法,就会使那真正的源流几乎湮灭不存。既不知道《周易》就是河图,又不知道现在流传的是哪一家的《易》,也许是《连山》,也许是《归藏》,也许是《周易》。考察夏、殷、周三代的礼制相互增减的情况,很明显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周朝在后,就认为现在是《周易》,那么礼也应该是周礼。但《周礼》六典与现在的《礼经》不相符,现在的《礼经》未必是周礼,那么也就怀疑现在的《周易》未必就是《周易》了。考察左丘明的《左传》,引用周朝的卦象,与现在的《周易》相合,大概就是《周易》吧。

说《礼》者,皆知礼也,礼〔为〕何家礼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礼。方今周礼邪?夏、殷也?谓之周礼,《周礼》六典。案今《礼经》不见六典,或时殷礼未绝,而六典之礼不传,世因谓此为周礼也?案周官之法不与今礼相应,然则《周礼》六典是也。其不传,犹古文《尚书》、《春秋》,《左氏》不兴矣。

【译文】:解说《礼》的人,都知道礼,但(现在所说的)礼是哪一朝的礼呢?孔子说:“殷朝沿袭夏朝的礼制,所增减的是可以知道的。周朝沿袭殷朝的礼制,所增减的是可以知道的。”由此说来,夏、殷、周各自有各自的礼制。现在的是周礼呢?还是夏礼、殷礼呢?称之为周礼,是指《周礼》六典。考察现在的《礼经》不见六典,或许是殷朝的礼制没有断绝,而六典的礼制没有流传下来,世人因此认为这就是周礼呢?考察《周官》的法度与现在的《礼经》不相符,那么《周礼》六典是另一回事。它的没有流传,就如同古文《尚书》、《春秋》,《左传》不流行一样。

说《论》者,皆知说文解语而已,不知《论语》本几何篇,但周以八寸为尺,不知《论语》所独一尺之意。夫《论语》者,弟子共纪孔子之言行,敕记之时甚多,数十百篇,以八寸为尺,纪之约省,怀持之便也。以其遗非经,传文纪识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汉兴失亡,至武帝发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齐、鲁二,河间九篇:三十篇。至昭帝女读二十一篇。宣帝下太常博士,时尚称书难晓,名之曰传,後更隶写以传诵。初孔子孙孔安国以教鲁人扶卿,官至荆州刺史,始曰《论语》。今时称《论语》二十篇,又失齐、鲁、河间九篇。本三十篇,分布亡失,或二十一篇。目或多或少,文赞或是或误。说《论语》者,但知以剥解之问,以纤微之难,不知存问本根篇数章目。温故知新,可以为师;今不知古,称师如何?

【译文】:解说《论语》的人,都只知道解释文句而已,不知道《论语》原本有多少篇,只知道周代以八寸为一尺,却不明白《论语》独用一尺(的简)的用意。《论语》这本书,是弟子们共同记录孔子的言行,当时记录下来的很多,有几十上百篇,用八寸长的简来写,是为了记录得简略节约,携带方便。因为它属于传而不是经,传文记录下来恐怕遗忘,所以只用八寸长的简,不用二尺四寸长的简。汉朝兴起后有所散失,到武帝时打开孔子旧宅墙壁取出古文,得到(古文《论语》)二十一篇,加上齐地、鲁地流传的二种,河间献王得到的九篇:共三十篇。到昭帝时(有人说“女”可能是“时”字之误)研读二十一篇。宣帝交给太常博士,当时还称这书难以通晓,称它为“传”,后来改用隶书抄写以便传诵。起初孔子的后代孔安国用它来教鲁国人扶卿,扶卿官至荆州刺史,才开始叫《论语》。现在称为《论语》二十篇,又失掉了齐、鲁、河间的九篇。原本三十篇,分散亡失,有的只剩二十一篇。篇目或多或少,文字注释有的对有的错。解说《论语》的人,只知道用剖析分解的提问,用细枝末节的难题(来讨论),却不去探究根本的篇数章目。温习旧知识而能获得新理解,就可以做老师了;现在的人不了解古代,怎么可以称为老师呢?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後《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乘》、《檮杌》同。孔子因旧故之名,以号《春秋》之经,未必有奇说异意,深美之据也。今俗儒说之:“春者岁之始,秋者其终也。《春秋》之经,可以奉始养终,故号为《春秋》。”《春秋》之经,何以异《尚书》?《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授事相实而为名,不依违作意以见奇。说《尚书》者得经之实,说《春秋》者失圣之意矣。《春秋左氏传》:“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谓官失之言,盖其实也。史官记事,若今时县官之书矣,其年月尚大难失,日者微小易忘也。盖纪以善恶为实,不以日月为意。若夫公羊、谷梁之传,日月不具,辄为意使。失平常之事,有怪异之说,径直之文,有曲折之义,非孔子之心。夫春秋实言〔冬〕夏,不言者,亦与不书日月,同一实也。

【译文】:孟子说:“王者采诗的事情废止了,《诗》就没了,《诗》没了然后《春秋》就产生了。晋国的《乘》,楚国的《檮杌》,鲁国的《春秋》,是一样的。”按照孟子的话,《春秋》是鲁国史书的名称,和《乘》、《檮杌》相同。孔子沿用了旧的名称,来称呼《春秋》这部经,未必有什么奇特的说法、深奥的寓意、幽深完美的根据。现在的俗儒解释它:“春是一年的开始,秋是一年的结束。《春秋》这部经,可以奉始养终,所以称为《春秋》。”《春秋》这部经,和《尚书》有什么不同?《尚书》被认为是上古帝王之书,或者认为是上面做的下面记录的,根据事实来命名,不模棱两可、故意造作来显示奇特。解说《尚书》的人得到了经书的实情,解说《春秋》的人却失去了圣人的原意。《春秋左氏传》说:“桓公十七年冬十月初一,日食。没有记载日子,是史官漏记了。”说史官漏记的话,大概是实情。史官记事,就像现在县官的文书一样,年月尚且重大难以遗漏,日子微小容易忘记。大概记载是以善恶为实质,不以日月为意旨。至于公羊、谷梁的传,日月不具备,就随意解释。失去了平常之事的本来面目,有了怪异的说法,直截了当的文字,被弄出曲折的含义,这不是孔子的本心。《春秋》其实也说到冬、夏,不记载冬夏,也和没有记载日月一样,是同样的情况。

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尧以唐侯嗣位,舜从虞地得达,禹由夏而起,汤因殷而兴,武王阶周而伐,皆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为号,若人之有姓矣。说《尚书》谓之有天下之代号,唐、虞、夏、殷、周者,功德之名,盛隆之意也。故唐之为言荡荡也,虞者乐也,夏者大也,殷者中也,周者至也。尧则荡荡民无能名;舜则天下虞乐;禹承二帝之业,使道尚荡荡,民无能名;殷则道得中;周武则功德无不至。其立义美也,其褒五家大矣,然而违其正实,失其初意。唐、虞、夏、殷、周,犹秦之为秦,汉之为汉。秦起於秦,汉兴於汉中,故曰犹秦、汉;犹王莽从新都侯起,故曰亡新。使秦、汉在经传之上,说者将复为秦、汉作道德之说矣。

【译文】:唐、虞、夏、殷、周,是土地的名称。尧以唐侯的身份继位,舜从虞地得以显达,禹由夏地而兴起,汤凭借殷地而兴盛,武王依靠周地而征伐,都是根据他们兴起昌盛的地方,重视根本不忘初始,所以用来作为国号,就像人有姓氏一样。解说《尚书》的人称它们为拥有天下的代号,说唐、虞、夏、殷、周,是功德的名号,是兴盛隆盛的意思。所以说唐的意思是“荡荡”(广大),虞的意思是“乐”,夏的意思是“大”,殷的意思是“中”,周的意思是“至”。尧就是荡荡(广大)百姓无法称赞;舜就是天下安乐;禹继承二帝的事业,使道德崇尚荡荡(广大),百姓无法称赞;殷朝就是道德适中;周武王就是功德无所不至。这种立论的意义很美,对五家的褒扬很大,然而违背了它们的真实情况,失去了它们的本意。唐、虞、夏、殷、周,就像秦之所以叫秦,汉之所以叫汉。秦兴起于秦地,汉兴起于汉中,所以就像秦、汉一样;就像王莽从新都侯起家,所以叫新朝。假使秦、汉在经传之上,解说的人又会为秦、汉编造道德的说法了。

尧老求禅,四岳举舜。尧曰:“我其试哉!”说《尚书》曰:“试者,用也;我其用之为天子也。”文为天子也。文又曰:“女於时,观厥刑於二女。”观者,观尔虞舜於天下,不谓尧自观之也。若此者,高大尧、舜,以为圣人相见已审,不须观试,精耀相照,旷然相信。又曰:“四门穆穆,入於大麓,烈风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之位,大总录二公之事,众多并吉,若疾风大雨。夫圣人才高,未必相知也。圣成事,舜难知佞,使皋陶陈知人之法。佞难知,圣亦难别。尧之才,犹舜之知也。舜知佞,尧知圣。尧闻舜贤,四岳举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试〔哉〕!”试之於职,妻以二女,观其夫妇之法,职治修而不废,夫道正而不僻。复令人庶之野,而观其圣,逢烈风疾雨,终不迷惑。尧乃知其圣,授以天下。夫文言“观”“试”,观试其才也。说家以为譬喻增饰,使事失正是,诚而不存;曲折失意,使伪说传而不绝。造说之传,失之久矣。後生精者,苟欲明经,不原实,而原之者亦校古随旧,重是之文,以为说证。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尚书》、《春秋》,行事成文,较著可见,故颇独论。

【译文】:尧年老寻求禅让,四方诸侯之长推举舜。尧说:“我将试试他吧!”解说《尚书》的人说:“试,就是用的意思;我将任用他做天子。”这是解释“天子”一词。经文又说:“(把两个女儿)嫁到那里,观察舜如何以法度对待二女。”“观”的意思是,让天下人观察你虞舜,不是说尧自己观察他。像这样的解说,是抬高尧、舜,认为圣人相见已经很清楚,不需要观察试验,精神光芒相互映照,豁然相信。又说:“(舜在)四门(接待宾客)恭敬和睦,进入大麓(山林),遇到暴风雷雨也不迷路。”说大麓,是三公的职位。居于三公之一的职位,总领其他二公的事务,众多事务都处理得很好,就像遇到疾风大雨一样。圣人才能高,但未必相互了解。圣人要成事,舜也难于识别奸佞,所以让皋陶陈述识别人的方法。奸佞难识别,圣人也难辨别。尧的才能,就如同舜的智慧一样。舜能识别奸佞,尧能识别圣人。尧听说舜贤能,四方诸侯之长推举他,心里知道他奇特但未必知道他的能力,所以说“我将试试他吧!”用职务来试验他,把两个女儿嫁给他,观察他治家的法度,职务处理得好而不荒废,为夫之道正直而不邪僻。又让他进入山林原野,来观察他的圣明,遇到暴风疾雨,终究不迷惑。尧这才知道他的圣明,把天下传给他。经文说“观”、“试”,就是观察试验他的才能。解说家认为这是比喻和增饰,使得事情失去了正确的意义,真诚的本意不存在了;曲解原意,使得虚假的说法流传不绝。编造的说法流传,错误已经很久了。后代精研的人,如果想阐明经义,不推究实情,而那些推究的人也只是校勘古籍、因循旧说,看重这些文字,用来作为解说的证据。经书的传注不可盲从,《五经》都有很多失实的说法。《尚书》、《春秋》,记载事实写成文字,比较显著可见,所以特别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