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娄章句上·第十四节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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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译文】:孟子说:“冉求担任季氏的家臣,没有能力改变季氏的德行,反而把田赋增加了一倍。孔子说:‘冉求不是我的学生,你们可以大张旗鼓地去声讨他。’由此看来,君主不实行仁政,反而去帮他聚敛财富的人,都是被孔子唾弃的。何况那些替君主卖力打仗的人呢?为争夺土地而打仗,杀死的人漫山遍野;为争夺城池而打仗,杀死的人满城都是。这就是所谓的为争夺土地而吃人肉,其罪行即使判处死刑都抵偿不了。所以善于打仗的人应该受最重的刑罚,联结诸侯(挑起战争)的人应该受次一等的刑罚,开垦荒地、分土授田(以增强国力、助长兼并)的人应该受再次一等的刑罚。”
